甲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甲某犯有()。(2.0分)
举一反三
- 张某为了要男孩,将妻子刚生下的生重病的女婴扔进小河里淹死。张某应被定为犯有()。 A: 过失杀人罪 B: 故意杀人罪 C: 遗弃罪 D: 虐待罪
- 甲因为重男轻女,将妻子刚生下才3天的女婴包裹好放在医院门口,躲在一边观察。见有群众围观、议论,便放心离开。第二天一早,甲又到医院门口察看,见女婴还在,但女婴却因晚间气温过低被冻死。法官据此判决甲构成遗弃罪。 甲的行为属于
- 甲带邻居家五岁的小孩去河里游泳,因没有看管好孩子,致孩子在河里淹死,甲应负不作为的刑事责任。甲不作为的义务来源是
- 下列哪些情形属于共同犯罪:( ) A: 甲乙共谋要一起杀死丙,到约定的时候乙未去,由甲一人单独将丙杀死 B: 甲某(女)与乙某(女)积怨甚深。为了败坏乙某的名声,甲某指使其丈夫强奸乙某。甲某的丈夫将乙某强奸 C: 甲某唆使15岁的中学生乙某从家中偷出金银首饰,然后低价从乙某手中收买 D: 甲某在将乙某杀害之后,为了销毁罪迹,指使丙某将乙某的尸体浇上汽油焚毁
- 中国人姜某(女)与甲国人惠特尼婚后在甲国定居,后姜某在甲国生下一女。根据我国国籍法,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