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政府组织法》于1928年10月制定,规定:国民政府以行政院、()组织之。
A: A立法院
B: B司法院
C: C考试院
D: D监察院
A: A立法院
B: B司法院
C: C考试院
D: D监察院
举一反三
- 南京政府通过的《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中,最终确立的“五院政府”包括______ A: 考试院、行政院、法制院、司法院、监察院 B: 行政院、立法院、考试院、司法院、监察院 C: 司法院、审计院、行政院、考试院、法制院 D: 行政院、立法院、司法院、大学院、监察院
- 南京国民政府设五院,除行政院外,还有()。 A: 审刑院 B: 立法院 C: 司法院 D: 考试院 E: 监察院
- 1928年10月,国民党在南京五院制,规定国民政府由立法院、司法院、行政院、( )、监察院五个院组成。
- 民国时期南京国民政府的审计部隶属于( )。 A: 监察院 B: 法院 C: 行政院 D: 考试院
- 南京国民政府设五院,除行政院外,还有()。 A: A审刑院 B: B立法院 C: C司法院 D: D考试院 E: E监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