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票据和结算凭证上的可更改事项,更改时应由()在更改处签章说明
A: 出票人
B: 持票人
C: 收款人
D: 原记载人
A: 出票人
B: 持票人
C: 收款人
D: 原记载人
举一反三
- 对于票据和结算凭证上可以更改的事项,更改时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A: 出票人 B: 原记载人 C: 背书人 D: 收款人
- 票据法规定票据的金额、日期、收款人名称不得更改,更改的票据无效。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签章证明。 A: 原记载人 B: 付款人 C: 出票人 D: 收款人
- 对票据上的其他记载事项,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签章证明() A: 出票人 B: 原记载人 C: 收款人 D: 付款人
- 对于票据和结算凭证可以更改的事项,更改时应当由()在更改处签章证明。 A: 持票人 B: 银行工作人员 C: 原记载人 D: 最后背书人
- 票据和结算凭证上记载的( ),原记载人可以更改,更改时应当由原记载人在更改处签章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