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7
    股东会一般有三种会议形式,首次会议、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对于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集顺序,以下说法正确的是
    A: 第一顺序召集人是董事会,若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执行董事召集。
    B: 若第一顺序的召集人怠于行使召集职责,由监事会召集
    C: 若第一顺序的召集人怠于行使召集职责,由股东会召集
    D: 若第二顺序怠于行使,由具有一定表决权的股东召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