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申请停止执行行政行为,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没有例外情况。
举一反三
- 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认为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停止执行的,具体行政为可以停止执行
- 复议期间不停止执行原则是指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因行政相对人提起复议申请而停止执行。
- 行政诉讼中,原则上不停止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持续,但是在何种清况下可以暂停行为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 A: 原告向法院申请停止执行 B: 被告认为需要停止执行 C: 原告申请停止执行,人民法院认为该行政行为的执行会造成难以弥补的损失,并且停止执行 D: 法律、法规规定停止执行的
- 诉讼期间,不停止行政行为的执行。当事人对停止执行或者不停止执行的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
- 在行政诉讼期间,行政诉讼法关于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停止执行的原则是( )。 A: 以停止执行为原则,以申请不停止执行为例外 B: 以停止执行为原则,以不停止执行为例外 C: 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停止执行为例外 D: 以不停止执行为原则,以申清停止执行为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