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1.2017年初甲公司和乙公司签订合同,向其销售一批产品。合同约定,该批产品将于3年之后交货。合同包含两种可供选择的付款方式,即乙公司可以在3年后交付产品时支付595 508元,或者在合同签订时支付500 000元。乙公司选择了在合同签订时支付500 000元货款。该批产品在实际交货时控制权转移。2020年初甲公司交付了该商品。假定不考虑增值税,该业务的内含利率为6%。要求:做甲公司的相关会计处理。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