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5月6日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万元、增值税款2.6万元。5月28日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的增值税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5万元、增值税款3.25万元。甲公司该项业务应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万元(不考虑城建税等附加税)。
A: 20
B: 22.6
C: 25
D: 27.6
A: 20
B: 22.6
C: 25
D: 27.6
举一反三
- 甲公司2008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 A: 6.60 B: 7.72 C: 8.25 D: 7.1
- 甲公司2003年5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 A: 6.60 B: 7.72 C: 8.25 D: 9.37
- 甲公司2014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A6.60 B: B7.1 C: C8.25 D: D9.37
- 甲公司2014年6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0万元、增值税税额3.4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25万元、增值税税额4.25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 A: 6.60 B: 7.1 C: 8.25 D: 9.37
- 甲公司2007年10月上旬接受某企业捐赠商品一批,取得捐赠企业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30万元、增值税税额5.1万元。当月下旬公司将该批商品销售,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商品价款36万元、增值税税额6.12万元。不考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甲公司该项业务应缴纳企业所得税()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33%)。 A: 9.90 B: 11.58 C: 11.88 D: 13.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