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企业应当评估该选择权是否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本准则第二十条至第二十四条规定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举一反三
- 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额外购买选择权,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并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 企业提供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按照有关交易价格分摊的要求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在客户未来行使购买选择权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或者该选择权失效时,确认相应的收入。( )
-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该选择权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的,应当作为单项履约义务。()
- 对于附有客户额外购买选择权的销售,判断单项履约义务的标准是() A: 向客户提供了一项重大权利 B: 向客户提供了额外购买选择权 C: 向客户提供了质量保证 D: 与客户签订了额外购买选择权合同
- 企业提供的额外购买选择权构成单项履约义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交易价格分摊的相关原则,将交易价格分摊至该履约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