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选修课程( ),不安排补考 ,学生可重新选修或改选其他课程学习。
举一反三
- 选修课程考核成绩不合格者,不能取得相应选修课程学分,学校不再安排补考,学生可( )或改选其他课程学习。 A: 重新选修 B: 弃考 C: 休学
- 32.开设选修课的学期每个学生必须且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程,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可以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
- 79.开设选修课的学期每个学生必须且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程,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
- 91.下列哪个选项不是选课要求? A: 选修课开设范围为三年制专科和软件学院两年制学生。 B: 公共选修课考试成绩记入本人成绩档案,考核不合格者,必须参加补考,补考后仍不及格,计入留级课程门数之内。 C: 学生在选课前,必须认真查看本专业《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凡《专业课程设置一览表》中出现的课程得选修,防止重复学习; D: 开设选修课的学期每个学生必须且只能选择一门选修课程,不能重复选修同一门课程。凡在规定时间内不选课的学生,教务处将给学生指定几门公共选修课。
- 学生应参加所修读课程的考核,成绩不及格者,按以下规定处理()。 A: 必修课不及格者,应参加下学期期初学校安排的补考,补考仍不及格或补考缺考者,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 B: 通识教育选修课不及格者,不予补考,可选择再次选修该门课程或改选其他规定的课程修读 C: 集中实践教学成绩不及格者,一律参加重修 D: 期末考试无故缺考及考试违纪、作弊者不予补考,一律参加该课程的重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