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条第一款 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 ),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第二款 禁止施工单位( )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举一反三
- 禁止施工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或者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 关于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名义承揽工程,说法错误的是()。 A: 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 B: 禁止施工企业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 C: 禁止以其他施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D: 建筑施工企业可以适当超过本企业资质等级承揽工程
-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A: 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B: 个人 C: 本单位 D: 其他单位
-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以本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 A: A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B: B个人 C: C本单位 D: D其他单位
- 禁止施工单位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以单位的名义承揽工程,且施工单位不得转包或者违法分包工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