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可以分为有体物和无体物,有体物可以分为动产和不动产。
举一反三
- 把物分为动产和不动产在日常生活中没有意义。
- 根据物权标的是动产还是不动产,可将物权分为()和不动产物权。 A: 从物权 B: 动产物权 C: 他物权 D: 自物权
- 罗马法仅区分有体物和无体物,认为名誉、荣誉等既非有体物,也非无体物,不属于财产。
- 根据物是否具有互相替代性,可将物分为() A: 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 主物和从物 C: 动产和不动产 D: 特定物和种类物
- 下列有关物之所在地确定标准表述正确的有() A: 对于不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应为它们物理上的所在地 B: 对于无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为占有者居所地 C: 对于有体动产而言.一般情况下,物之所在地为它们物理上的所在地 D: 对于车辆.船舶、民用飞机等处于运动中的有体动产而言,物之所在地为注册登记地 E: 对于运送中的物品.由于不断变换实际所在地,即使长期滞留某地,也不能适用物之所在地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