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19
    6.甲公司为一家会员制健身会所。2×17年1月1日与客户签订为期3年的健身合同,约定自合同签订日起客户有权在该健身会所健身,除签订合同日客户需支付的3年年费2700元外,甲公司额外收取30元会员费,作为为客户定制健身卡的工本费及注册登记等初始活动的补偿,无论客户是否在未来期间进行健身活动,甲公司收取的年费及会员费均无需退还,假定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2×17年应确认的收入金额为元
  • 举一反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