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21年度利润总额200万元,通过当地乡政府向文化事业捐款55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教育事业捐款10万元、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扶贫捐款20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计算甲公司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金额为( )。
A: 10万元
B: 24万元
C: 30万元
D: 65万元
A: 10万元
B: 24万元
C: 30万元
D: 65万元
举一反三
- 甲公司2019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受灾地区捐款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甲企业在2019年度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是( )万元。 A: 6万元 B: 10万元 C: 3.6万元 D: 4万元
- 甲公司2018年度实现利润总额30万元,直接向受灾地区群众捐款6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贫困地区捐款4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的12%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甲公司在计算2018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 )。
- 甲公司 2021 年度的利润总额为 1000 万元,通过民政部门向目标脱贫地区捐赠60 万元,另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向卫生事业捐赠 65 万元,已知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利润总额 12%的部分准予扣除。则甲公司当年度可以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抵扣的捐赠金额是( )。 A: 125 万元 B: 65 万元 C: 120 万元 D: 60 万元
- 甲公司 2020 年度利润总额为 3 000 万元,当年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 200 万元用于救助灾害,直接向某小学捐款 120 万元,准予结转的上年度未在税前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 100 万元。已知企业当年发生以及以前年度结转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 12% 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在计算甲公司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为( )万元。 A: 300 B: 320 C: 360 D: 420
- 甲公司 2020 年度实现利润总额 30 万元,直接向希望小学捐款 6 万元,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用于目标脱贫地区扶贫捐款 4 万元。甲公司在计算 2020 年度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的捐赠额为( )万元。 A: 6 B: 10 C: 3.6 D: 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