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政府宣布开放海禁后,于康熙二十
举一反三
- 清政府宣布开放海禁后,于康熙二十三至二十四年(1684-1685),首次以“海关”命名,先后设置的海关有
- 1684年开放海禁后,清政府正式在澳门、漳州(厦门)、宁波、云台山先后设置海关,开放对外贸易。()
- 康熙二十三年(1684)清朝平定台湾之后,始下令开放海禁。次年又规定()()()()为对外贸易的港口,分设四海关监督管理海外贸易事务。
- 1684年,康熙解除对()海禁,宣布开海贸易。 A: 南海 B: 台湾 C: 东海 D: 欧洲
- 早在1656年,清政府就实行“海禁”,宣布“片帆不准下海”,虽然收复台湾后一度解除“海禁”,允许外国商人在广州、漳州、宁波、云台山(今连云港附近)等四口通商,但到乾隆二十四年(1759年)又关闭了其他各口,仅留( )一口通商。 A: 漳州 B: 宁波 C: 广州 D: 云台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