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相关规定,药品经营企业应建立真实、完整和可追溯的药品采购、验收、养护、销售、不符合药品处理等书面记录和相应凭证,药品批发企业的书面记录和相应凭证的保存期限是( )
A: 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5年
B: 至少5年
C: 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3.年
D: 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E: 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1年
A: 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5年
B: 至少5年
C: 超过药品有效期1年,不得少于3.年
D: 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5年
E: 至药品有效期期满之日起不少于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