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的观点被称为()
举一反三
- 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的观点被称为( ) A: 解释学循环理论 B: 法律解释的主、客观兼容说 C: 法律解释的主观说 D: 法律解释的客观说
- 认为法律解释的目标应当是“探求历史上的立法者事实上的意思”的观点被称为() A: 法律解释的主观说(即反映该立法主体的意志) B: 法律解释的客观说 C: 法律解释的主、客观兼容说 D: 解释学循环理论
- 通过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民事法律规范时的立法意图进行民法解释的方法称为______ A: 历史解释 B: 目的解释 C: 当然解释 D: 文义解释
- 通过探求立法者在制定民事法律规范的意图进行民法解释的方法是( )。 A: 体系解释 B: 历史解释 C: 目的解释 D: 合宪性解释
- 德国法中,法官解释的目的分为“主观说”和“客观说”两种,以下哪一项不属于“主观说”的内容? A: 立法表示立法者的看法和意图,借助法律追求社会目的,所以立法者最清楚他们希望实现的目标。 B: 立法是以集体过程,每个人对文本的理解已经不一样。何况政治过程往往为了求得妥协而避免清晰的表达。 C: 立法者的意思可以借助立法文献加以探知,如果任意偏离这一事实,则会根本动摇法的安定性。 D: 法律只能由立法机关制定。因此,立法者的意思,在法律适用上应为决定性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