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要想在工资条中重新排列各栏目的顺序,可以再()中进行重新排序。
A: 工资项目
B: 重建表
C: 修改表
D: 页面设置
A: 工资项目
B: 重建表
C: 修改表
D: 页面设置
A
举一反三
内容
- 0
如果没有修改工资数据,只是修改了工资项目计算公式,不用调用“计算”和“汇总”功能对个人工资数据重新进行计算。( )
- 1
在进行工资项目公式设置时,系统不是按照“工资项目”列表中的排列顺序先后进行工资计算的,因此用户不须注意公式的排列顺序。
- 2
以下各项中,可以设置为工资核算表中工资项目的有()。
- 3
工资核算系统中,应先设置工资项目,再进行工资公式设置。()
- 4
以下各项中,可以设置为工资核算表中工资项目的有( )。 A: 个人所得税 B: 应发工资 C: 实发工资 D: 失业保险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