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三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举一反三
- 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限内未通知或者自收到标的物之日起三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是,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不适用该三年的规定。
- 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三年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 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A: 三个月 B: 一年 C: 两年 D: 三年
- 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买受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买受人怠于通知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
- 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买受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限内通知出卖人;买受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者自标的物收到之日起()内未通知出卖人的,视为标的物的数量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标的物有质量保证期的除外。 A: 6个月 B: 1年 C: 2年 D: 4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