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上访案件。
举一反三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 《安全生产法》规定,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查阅制度,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举报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但没有要求其公开举报电话。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举报制度,公开、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A: 举报电话 B: 受理部门 C: 信箱 D: 联系人 E: 办公电话
- 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公开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件地址,受理有关安全生产的举报。 A: 公司制度 B: 安全制度 C: 投诉制度 D: 举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