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不负()。
举一反三
- 根据《刑法》第21条第1款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是紧急避险。()
- 我国《刑法》规定,为了使()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A: A公共利益 B: B本人的人身、财产 C: C他人的人身、财产 D: D不正当利益
- 紧急避险就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不得已而采取的损害()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 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而采取的( )的行为。 A: 损害他人的利益 B: 损害另一较大合法利益 C: 损害集体利益 D: 损害另一较小合法利益
- 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正当防卫行为不负刑事责任。紧急避险是指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给另一较小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行为。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 关于正当防卫与紧急避险的区别,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 均不负刑事责任 B: 正当防卫是针对不法侵害者实施的,紧急避险行为是对第三者实施的 C: 正当防卫的危险来源是人的不法侵害,紧急避险的危险只能是自然界的危险 D: 正当防卫保护的是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他人的权利,紧急避险只能是为保护自己或他人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