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系统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不应小于系统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
举一反三
- 依据电力系统技术导则相关规定,原则上,事故备用容量为最大发电负荷的10%左右,但不大于系统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
- 电力系统一般事故备用容量约为系统最大负荷的()。
- 在编制发、供电计划时,应当留有备用容量,分配备用容量时应考虑电网的送受电能力,备用容量包括:():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一般为最大发电负荷的(),但不小于电网内一台最大机组的容量。
- 电力系统一般事故备用容量为系统最大负荷的() A: 2%~5% B: 3%~5% C: 5%~10% D: 5%~8%
- 电力系统一般事故备用容量约为系统最大负荷的()。 A: 2%~5%; B: 3%~5%; C: 5%~10%; D: 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