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0条规定:公安机关对案件现场进行勘查不得少于二人。
举一反三
- 在公安边防大队级单位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当案件出现管辖争议或特殊情况时,如案件发生在两地或三地交界处等情形,应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17条第2款之规定,由共同的上级公安边防部门指定管辖。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且属于自己()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 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侦查员组织扒窃案件受害人对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人() A: 5名 B: 6名 C: 7名
-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七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且()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 A: 有犯罪事实 B: 需要追究刑事责任 C: 有犯罪嫌疑人 D: 属于自己管辖
-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侦查人员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讯问同案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个别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