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8
    放射性废水处理原则有()
    A: 产生较少量低放射性废水可用超声净化器处理。
    B: 低放射性废水可注入贮槽中放置一定时间(10个半衰期)后可作为一般废水排放。
    C: 低放射性废水向江河排放,必须得到卫生和环保部门批准。
    D: 含长寿命放射性核素(半衰期大于30年)废水先收集放置一定量后净化处理,严禁排放。
    E: 低放射性废水可注入贮槽中放置一定时间(8个半衰期)后可作为一般废水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