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事人同意电子送达的,可以传真、电子邮件送达。()
举一反三
- 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可以采用下列哪些方式送达司法文书? A: 条约送达 B: 外交途径送达 C: 向代理人送达 D: 传真或电子邮件送达 E: 公告送达
- 经当事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手机信息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法律文书,但《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除外
- 经受送达人同意,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移动通信等能够确认其即时收悉的特定系统作为送达媒介电子送达执法文书,但除外() A: 行政处罚决定书 B: 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 C: 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 D: 违法行为通知书
- 下列不正确的电子送达方式是( ) A: 人民法院可采用电子邮件送达出庭通知 B: 人民法院可采用电子邮件送达诉讼风险告知书 C: 人民法院可采用电子邮件向被告送达原告起诉状 D: 人民法院可采用电子邮件向原告、被告送达判决书。
- 什么叫电子送达?电子送达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