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9
    综合医疗保险参保人在本市定点社康中心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和地方补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的门诊药品费用,70%由个人帐户支付,30%分别列入基本医疗保险大病统筹基金记帐范围或由地方补充医疗保险基金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