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谈判的性质,有许多记录谈判的方法。但根本要点是在双方离开之前使用书面记录,并由双方草签。几种常用的记录方法包括()
A: 如果只须进行两三天的谈判,则由一方整理谈判记录后,在谈判结束前宣读通过
B: 通读谈判记录或条款以表明双方在各点上均一致同意。通常当谈判涉及商业条款及规格时须使用这一方法
C: 每日的谈判记录,由一方在当晚整理就绪,并在第二天作为议事日程的第一个项宣读后由双方通过
D: 谈判者在洽谈还未开始以前,先写下协定的备忘录,作为洽谈时的指南
A: 如果只须进行两三天的谈判,则由一方整理谈判记录后,在谈判结束前宣读通过
B: 通读谈判记录或条款以表明双方在各点上均一致同意。通常当谈判涉及商业条款及规格时须使用这一方法
C: 每日的谈判记录,由一方在当晚整理就绪,并在第二天作为议事日程的第一个项宣读后由双方通过
D: 谈判者在洽谈还未开始以前,先写下协定的备忘录,作为洽谈时的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