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上海证券交易所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证券,连续竞价时,符合()的申报为有效申报。
A: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规定幅度
B: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规定幅度
C: 无卖出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规定幅度
D: 无买入申报的,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规定幅度
A: 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的规定幅度
B: 卖出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的规定幅度
C: 无卖出申报的,买入申报价格不高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价格的规定幅度
D: 无买入申报的,卖出申报价格不低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价格的规定幅度
举一反三
- 连续竞价确定成交价的原则是: A: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B: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C: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D: 在规定的一段时间内接受的买卖申报一次性集中撮合
- 连续竞价交易时,成交价格确定原则是 A: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格相同时,以该价格为成交价 B: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实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以该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成交价 C: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实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实时最高买入申报价为成交价 D: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实时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以卖出申报价为成交价
- 在证券交易所连续竞价时,成交价格的决定原则为() A: 产生最大成交量 B: 最高买进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C: 买方申报或卖方申报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 D: 买入申报价格高于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 E: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位
- 连续竞价时,成交价的决定原则为() A: 最高买入申报与最低卖出申报价位相同 B: 买入申报价高于市场即时最低卖出申报价时,取即时揭示的最低卖出申报价位 C: 对新进入的一个买进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则进入买入委托队列等待成交 D: 卖出申报价格低于市场即时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格时,取即时揭示的最高买入申报价成交 E: 对于新进入的一个卖出有效委托,若不能成交,是进入卖出委托队列等待成交
- 连续竞价时,某只股票的买入申报价格为26元,市场即时的最低卖出申报价格为25.98元,则成交价格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