纳税人应当于外出经营地开始前,持《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向外出经营地税务机关报验登记;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据。
A: 10
B: 15
C: 20
D: 30
A: 10
B: 15
C: 20
D: 30
举一反三
- 纳税人外出经营,自《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签发之日起()日内未办理报验登记的,所持证明作废,纳税人需要向税务机关重新申请开具。 A: 10 B: 15 C: 30 D: 60
- 纳税人外出经营的,需持()到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报验登记。 A: 外出经营货物税收管理证明 B: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单 C: 外出经营活动情况申请表 D: 税务登记表
- 纳税人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应当加强对外出经营纳税人的税收管理,不定期通报《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开具情况。
- 税务代理人在外出经营报验登记代理时,应当在《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有效期满后( )日内,持该证明回原税务登记地税务机关办理缴销手续。 A: 20 B: 5 C: 30 D: 10
- 固定业户外出销售货物时,应在到达经营地进行经营前,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报验登记,并提供( )等证件、资料。 A: 《税务登记证》正本 B: 《税务登记证》副本 C: 《外出经营活动税收管理证明》 D: 《外出经营货物报验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