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一反三
- 19.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6%。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加工一...商品加工完毕入库时的实际成本为( )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3月1日向乙公司销售一批产品,价款为150000元(不含税),款项尚未收到,以银行存款代垫运输费用5000元。则甲公司应收款项为( )元。
- 智慧职教: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增值税率为13%,2019年9月15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商品销售商品,根据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其标价为1000万元,甲公司给予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当日商品已发出,乙公司已验收合格。不考虑其他因素,则甲公司确认收入为()万元
- 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2019年8月8日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一批商品,不含税价为200 000元,因属于批量销售,甲公司同意再给乙公司10%的商业折扣,同时为了鼓励乙公司及早还款,甲公司规定的现金折扣条件是(按不含增值税的售价计算)为:2/10, 1/20, n/30。假定甲公司8月15日收到该笔销售价款(含增值税),则实际收到的价款为( )元。
-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7%。因甲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经协商,乙公司同意甲公司以库存商品偿还其所欠全部债务。债务重组日,重组债务的账面价值为500 万元;用于偿债商品的账面价值为200 万元,公允价值为300万元,增值税税额为51 万元。不考虑其他因素,该债务重组对甲公司利润总额的影响金额为( )万元。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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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1月1日,甲公司销售产品一批给乙公司,价税合计为100万元,款项尚未收到。因乙公司发生财务困难,至12月31日甲公司仍未收到款项,甲公司为该应收款计提坏账准备10万元。2019年12月31日,乙公司与甲公司协商,达成重组协议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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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0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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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应收乙公司货款2 000万元,甲公司就该项债权计提了400万元的坏账准备。2019年6月10日,双方签订协议,约定以乙公司生产的100件A产品抵偿该债务。乙公司A产品售价为13万元/件(不含增值税),成本为10万元/件;6月20日,乙公司将抵债产品运抵甲公司并向甲公司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的增值税税率均为13%。不考虑其他因素,甲公司应确认的债务重组损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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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2014年10月6日,甲公司与乙公司签订委托代销合同,委托乙公司代销商品1 000件。协议价为每件(不含增值税)0.05万元,每件成本为0.03万元,代销合同规定,乙公司按0.05万元的价格销售给顾客,甲公司按售价的5%向乙公司支付手续费,每季末结算。2014 年10月7日发出商品。2011年12月31日收到乙公司开来的代销清单,注明已销售代销商品800件,甲公司给乙公司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未收到货款。则甲公司委托代销业务2014年的营业利润为(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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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学MOOC:甲公司、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以库存商品换取乙公司的原材料,库存商品的公允价值为100万元,原材料的公允价值为90万元,经协商,由乙公司支付含增值税的补价11.7万元,即价款补价10万元,增值税差价1.7万元,则乙公司补价占交易额的比重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