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VFP中,对象根据所基于的类的性质,可以分为()和控件对象,其中,前者可以作为其它对象的父对象。
举一反三
- public级的成员变量能够被以下哪些对象访问到?() A.所有的对象,但其它包中的对象只能访问少数从包中导出的成员 B.所有的对象,子类可以直接访问,也可以继承父类对象的public级成员 C.所有的对象,但子类只能直接访问,而不能继承父类对象的public级成员 D.所有的对象,但子类不能访问其它包中的父类对象的public级成员 E.所以的对象
- 子类和父类对象在进行类型转换时,子类对象可以被视为父类的一个对象,父类对象不能被当作是某一个子类的对象。
- 关于java的子类对象与父类对象,说法错误的是( )。 A: 父类对象可以用子类构造 B: 子类可以构造子类对象 C: 父类可以构造父类对象 D: 子类对象可以用父类构造
- 可以把子类对象直接赋值给父类对象。
- 控件对象中不能加入其它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