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强以自己与妻子性格不合为由,于2008年5月12日向法院起诉与妻子离婚,法院经审理判决不准离婚,同年10月13日张强再次以自己与妻子性格不合为由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应当
举一反三
- 甲于2004年3月5日向法院起诉离婚,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同年6月1日再次以同样的理由向法院起诉,法院应当______ A: 受理 B: 不予受理 C: 驳回起诉 D: 驳回诉讼请求
- 妻子起诉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没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妻子必须等6个月满才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妻子起诉与丈夫离婚,法院判决不予离婚。如果发现有新情况、新理由,那么妻子则无需等6个月满就能再次提起离婚诉讼。
- 老王和老王妻子婚后不和起诉离婚至法院,法院正要判决不离婚之际,老王妻子提出一项证据,法院采纳后邃判决离婚,这项证据可能是( )。
- 小王和小丽结婚后,妻子小丽对公婆非常不孝顺,对此,小王很生气。请问小王可以以小丽不孝顺公婆为由起诉离婚吗?法院应当如何处理() A: 如果妻子不孝顺公婆的行为,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经法院调解过后仍坚持离婚的,才准予离婚 B: 妻子不孝顺公婆的行为还没达到导致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程度,法院也不会作出准予离婚的判决 C: 小王不能以妻子不孝顺公婆为由起诉离婚 D: 如果妻子不孝敬公婆,丈夫以此为由起诉离婚,法院应当立即判决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