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定甲厂商为乙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为400万元,乙厂商为甲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为300万元,甲、乙厂商商定互相抵消300万元,结果甲只收取乙厂商100万元。试问计入GDP的是否就是这100万元?为什么?
举一反三
- 假定甲厂商为乙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为400万元,乙厂商为甲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入GDP的是否就是这100万元?为什么?
- 假定A厂商向B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为50000元,B厂商向A厂商提供服务应得的报酬为40000元,两厂商商定在相互支付时抵消40000元,即最终A厂商只收取B厂商10000元,那么计入GDP的即为这10000元。()
- 甲、乙公司签订一份加工合同,甲公司提供价值 30 万元的辅助材 料并收取加工费 25 万元,乙公司提供价值 100 万元的原材料。甲公司应纳印花税 275 元
- 甲乙材料采购合同约定,违约金4 万元,定金3 万元,由于甲方不履行,给乙造成损失5 万元,则乙最多可以向甲主张返还()万元 A: 8 万 B: 6 万 C: 11 万 D: 7 万
- 甲企业受托为乙企业加工一批产品,加工合同记载原材料(金额50万元)由乙企业提供,甲向乙企业收取加工费20万元,收取代垫辅助材料金额6万元。该项业务中甲企业应缴纳印花税( )元。 A: 100 B: 130 C: 150 D: 2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