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2-06-07
    企业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存放于安全场所,按日备份,并按规定时限保存。请问备份方式和时限有何要求,其安全性如何保证?
  • 目前计算机系统和备份可以有主机备份、移动硬盘备份和网络备份等三种。计算机系统数据应按日备份,不得出现漏备、备份工具本身出差错或不工作的现象。数据备份时限应符合新版GSP第四十二条相关要求,即五年。为确保数据的安全性,计算机应有防止断电的备用电源,要有防止突然断电而导致数据库文件丢失和损坏的措施;备份数据的储存设备应与原数据储存设备设在不同地点,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数据储存场所应具备防火、防盗、防磁、防外部入侵盗取的保护设施,防止数据丢失。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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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按月备份,备份数据应当存放在安全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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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批发企业应当根据计算机管理制度对系统各类记录和数据进行安全管理包括() A: 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存储、备份 B: 可不按日备份数据 C: 备份记录和数据的介质存放于安全场所,防止与服务器同时遭遇灾害造成损坏或丢失 D: 记录和数据的保存时限符合《规范》第四十二条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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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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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规定,计算机系统运行中涉及企业经营和管理的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按月备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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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计算机系统数据应当采用安全、可靠的方式储存并 A: 按日备份 B: 按周备份 C: 按年备份 D: 按月备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