弃婴、溺婴、非法收养子女的,能否再安排生育?
举一反三
- 再婚夫妇一方已生育过二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能否再生育?() A: 不允许再生育; B: 允许再安排生育1个孩子; C: 允许再安排生育2个孩子。
- 夫妻双方系独生子女,生育一个小孩后,要求生育第二个子女,能否安排再生育?
- 下列哪几种情况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1名的限制() A: 收养孤儿 B: 收养残疾儿童 C: 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D: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E: 收养继子女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收养人收养子女在特定情形下可以不受收养一名子女的限制,其中有() A: 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 B: 收养孤儿或残疾儿童 C: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 D: 继父母收养继子女
-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口和计划生育条例》,在广西的夫妻在什么情况下可以自主安排生育?() A: 一对夫妻生育两个以内子女的 B: 夫妻因子女死亡无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两个子女 C: 夫妻因子女死亡只有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 D: 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已各生育一个子女的,可以自主安排生育一胎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