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中西方法律渊源历史发展的异同。
①中西方法律渊源历史发展的相同中西方法律渊源都是自习惯法起,都受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②中西方法律渊源历史发展的区别a.发展阶段和时期不同第一,在中国的历史上,法律渊源最早是从习惯法发展而来的。经过奴隶制法、封建制法,再到现代意义上的法。中国现代意义上的法,开始于19世纪。第二,西方国家的法律渊源也自习惯法起,最终形成成熟的成文法体系。人类发现的保存较为完整的最早成文法典当属公元前18世纪巴比伦王国第六代国王汉穆拉比颁布的《汉穆拉比法典》。b.发展程序不同第一,中国自古以来,法律渊源的发展虽然是思想上一脉相承,但是由于没有系统的思想理论体系作为依据,法律渊源一直都处于不成体系或半成体系状态。经过 20世纪的曲折发展,这些渊源至今终于构成了我国现有的法律渊源体系。第二,西方法律渊源的发展是由系统的理论体系到法律的制定,因此它有完整的法律体系,最发达的法律体系当属罗马法。而且在18、19世纪,宪法作为法律渊源并取得主导地位。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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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比较中西悲剧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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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方的激励思想有何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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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中西方国家发文处理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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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具体分析中西方近代新闻传播产生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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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理解国际法的渊源及其“类别性”?何谓严格法律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和广泛历史意义上的国际法渊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