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类的实例方法中访问类的实例属性时既可以使用this关键字,又可以使用类名。
举一反三
- 下列关于类属性和实例属性的说法,描述正确的是( )。 A: 公有类属性可以通过类和类的实例访问 B: 通过类可以访问实例属性的值 C: 通过类的实例不能访问类属性的值 D: 类属性既可以在类体中所有方法之外定义,也可以在方法内定义
- 类方法可以访问实例属性,也可以访问类属性。( )
- 在一个类中定义的实例方法和实例变量,可以使用类名来调用。
- 静态方法,也叫类方法,用static关键字声明的方法,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 类方法通过类名访问 B: 类方法只能访问类变量 C: 在类方法中可以调用实例方法 D: 在实例方法中可以访问类方法和类变量。
- 关于实例方法和类方法,以下描述正确的是:( ) A: 实例方法只能访问实例变量 B: 类方法只能通过类名来调用 C: 实例方法只能通过对象来调用 D: 类方法既可以访问类变量,也可以访问实例变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