函数调用时各实参出现的顺序、个数,应与函数定义时形参的顺序、个数一致。
对
举一反三
内容
- 0
调用方法时,实参要与定义的形参类型、个数和顺序一致。
- 1
函数调用时实参的个数可以少于函数定义时形参的个数。
- 2
调用函数时,实参的个数、类型和顺序与形参可以不一致
- 3
函数调用时,实参的个数和顺序必须与形参的个数和顺序相同,实参的数据类型必须与对应的形参数据类型相同
- 4
调用函数时,各输入输出参数出现的顺序必须与定义时形参的顺序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