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对向在中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如何送达诉讼文书?
举一反三
- 对在中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用的方式有( )
- 凡人民法院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采用的下列方式中错误的是:( )。
-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对在我国境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可以采取下面哪些方式? A: 委托我国驻受送达人所在国的使领馆向我国公民送达 B: 向受送达人委托的有权代其接受送达的诉讼代理人送达 C: 通过外交途径送达 D: 全部邮寄送达
- 大陆人民法院向居住在台湾的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方式主要有() A: 电话送达 B: 代为转交 C: 用带有法院名称的信封邮寄函件 D: 邮寄函件,但不写法院名称
- 关于涉外民事诉讼,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______ A: 涉外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的上诉期无论是不服判决或裁定一律都是30日 B: 在涉外民事诉讼中,对在我国有住所地的当事人进行公告送达的,公告期为3个月 C: 人民法院一审时采取公告方式向当事人送达诉讼文书的,二审时不可径行采取公告方式向其送达诉讼文书 D: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当事人,经用公告方式送达诉讼文书。公告期满不应诉,人民法院缺席判决后,仍应当将裁判文书依照规定公告送达。且自公告送达裁判文书满三个月之日起,经过三十日的上诉期当事人没有上诉的,一审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