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春秋时期的“贡助彻”是否属于税收形式,或者说是否属于典型意义上的税收形式?
夏、商、周三朝的“贡”“助”“彻”,都是对土地原始的强制课征形式。在当时的土地所有制下,地租和赋税还难以严格划分,“贡”“助”“彻”既包含有地租的因素,也具有赋税的某些特征,从税收起源的角度看,它们是税收的原始形式,是税收发展的雏形阶段。
举一反三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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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面哪一项收入是赋税的原始形式? A: 助 B: 算 C: 彻 D: 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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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负转嫁属于税收筹划的特殊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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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我国历史上夏商周三代对土地征收的税收,一般认为是( )。 A: 贡助彻 B: 初税亩 C: 租庸调 D: 租赋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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属于现代意义的税收概念的有()。 A: 税率 B: "派税" C: 课税 D: 贡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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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式确立了我国完全意义上的税收制度。 A: 贡 B: 助 C: 彻 D: 初税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