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
举一反三
-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 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年
-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年
- 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订立的《禁止蒙面规例》规定,任何人不得在身处以下活动时,使用相当可能阻止识辨身份的蒙面物品,包括非法集结、未经批准集结等, 一经定罪,可处第4级罚款及监禁( )年
- 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10月4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宣布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并从10月5日零时起生效实施,违反规例者最高可判处监禁1年。 A: 《禁止蒙面规定》 B: 《禁止蒙面规例》 C: 《关于禁止蒙面的规定》 D: 《关于禁止蒙面的条例规定》
- 10月4日,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召开特别行政会议,会同行政会议决定,引用《紧急情况规例条例》,订立( ),以尽快恢复社会秩序,止暴制乱。 A: 《禁止蒙面规例》 B: 《止暴制乱条例》 C: 《香港稳定条例》 D: 《香港紧急状态规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