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的方式不包括以下( )。
A: 混合方式
B: 加法方式
C: 除法方式
D: 乘法方式
A: 混合方式
B: 加法方式
C: 除法方式
D: 乘法方式
A,B,D
举一反三
内容
- 0
若要反映定性因素的不同情形对被解释变量的影响,可能使用的引入虚拟变量的方式有( ) A: 临界指标方式 B: 乘法方式 C: 加法方式 D: 乘法方式与加法方式同时使用
- 1
以加法和乘法的混合方式引入虚拟变量,可以同时调整模型的截距和斜率。()
- 2
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有两种基本方式:
- 3
加法方式引入虚拟解释变量,可以改变模型的截距项
- 4
虚拟变量设置的原则有( ) A: 每一定性变量所需的虚拟变量个数要与该定性变量的属性个数相等 B: 在虚拟变量的设置中,基础类型和基期取值为0 C: 虚拟变量取值通常为0或1 D: 虚拟变量作为解释变量引入模型有两种基本方式:加法方式和乘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