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两年内行使。
举一反三
-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1年内行使;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6个月内行使。()
- 赠与人行使撤销权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日起2年内进行。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年内行使
- 以下哪些可认定撤销权消灭()。 A: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B: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C: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两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D: 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
-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 )年内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