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离婚男和一离婚女都生育过一个子女,这两人再婚组成新的家庭,能否再生育?
举一反三
- 再婚夫妇一方已生育过二个子女,另一方未生育也未收养,能否再生育?() A: 不允许再生育; B: 允许再安排生育1个孩子; C: 允许再安排生育2个孩子。
- 再婚夫妻现婚前,双方各只生育(或收养)过一子女,且都办理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再婚后没有再生育(或收养),夫妻双方在2008年1月1日后退休都享受独生子女父母退休补助费。
- 若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判随原配偶或新家庭只留有一个,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应统计为()孩。 A: 一 B: 二 C: 三 D: 无法判断
- 甲男和乙女是夫妻,并生育一子丙。在甲男和乙女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甲男和丁女同居,导致其和乙女的感情破裂,乙女提出离婚。在这种情况下,离婚当事人包括()。 A: 甲男 B: 乙女 C: 丁女 D: 甲男与乙女之子丙
- 若再婚夫妇双方再婚前各有一个孩子,均判随原配偶或新家庭只留有一个,再婚后又生育一个孩子,这个孩子应统计为()孩。 A: A一 B: B二 C: C三 D: D无法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