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后,私营经济又重新崭露头角,现在私营经济的规模已远远超过了社会主义改造前的私营经济,并继续发展。有人说,“早知如此,何必当初” 。既然现在允许发展,当初何必改造?社会主义改造有无必要?
举一反三
- 改革开放至今,我国经济获得了巨大发展,社会主义建设也获得了巨大成就。据此,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观点,即“社会主义改造是将非公有制经济变为公有制经济,而社会主义改革又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因此认为改造搞早了,改革是对改造的否定。”请问这种观点对吗?请说明理由。
- 在()年宪法修正案中增加了“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对私营经济实行引导、监督和管理”的规定。 A: 1988 B: 1993 C: 1999 D: 2004
- 【单选题】()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修改为:“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A. 1988年 B. 1993年 C. 1999年 D. 2004年
- 实现国家现代化,使国家独立富强的首要条件是( ) A: 社会主义工业化 B: 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 C: 手工业的改造 D: 私营工商业的改造
- 社会主义改造把个体经济和资本主义经济改造为公有制经济,而在以后的社会主义改革中又提出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存,所以社会主义改造没有必要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