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王丁能否继承王甲的遗产?为什么?
王丁可以继承王甲的遗产。这是一种代位继承现象。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有权继承其父或母应继承的财产份额的一种制度。
举一反三
- 王甲因病去世。王甲育有一子王乙和一女王丙。而王乙已先于王甲去世,王乙之子王丁尚年幼。
- 王某生三子甲、乙、丙,一女丁。丁幼年时被送予王某好友李某作养女。丁成年后,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王某怜悯丁生活无着,遂容留丁与其共居。然而,人有旦夕祸福,某日,王某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生前亦未订立遗嘱。甲、乙、丙三人要求收回王某的房屋,丁则认为有权继承生父的房产。按照我国继承发的相关规定,王某的遗产应由谁继承 A: 甲、乙、丙 B: 甲、乙、丙、丁 C: 乙、丙、丁 D: 丁
- 王某夫妇婚后生有一子甲。2005年甲遇车祸不幸身亡,留有甲的妻子乙和女儿丙。乙和丙一起单独生活,没有赡养王某夫妇。2010年王某去世,有权继承其遗产的是:() A: 乙和丙 B: 王某的妻子和乙 C: 王某的妻子和丙 D: 王某的妻子、乙和丙
- 王甲和王乙合作开办了宏都干洗店,王丙将一件皮衣拿到干洗店清洗,交给正在营业中的王甲,并向王甲交付清洗费100元。该合同关系的主体是() A: 王甲和王丙 B: 王乙和王丙 C: 王甲、王乙和王丙 D: 宏都干洗店和王丙
- 中国大学MOOC: 王某生三子甲、乙、丙,一女丁。丁幼年时被送予王某好友李某作养女。丁成年后,李某因意外事故不幸去世。王某怜悯丁生活无着,遂容留丁与其共居。然而,人有旦夕祸福,某日,王某突发心肌梗塞去世,生前亦未订立遗嘱。甲、乙、丙三人要求收回王某的房屋,丁则认为有权继承生父的房产。按照我国继承发的相关规定,王某的遗产应由谁继承
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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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王某之子甲在王某去世之后、遗产分配之前死亡,下列说法哪个是正确的( ) A: 甲丧失对王某遗产的继承权 B: 甲仍享有对王某遗产的继承权 C: 甲继承的遗产份额由白某与丁继承 D: 丁可以代位继承应由甲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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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甲早年丧偶,因膝下无子,收养张乙为子。后张甲与王某再婚,王某与张甲结婚前已育有两个孩子:长子大武已成年,独立生活,在王某、张甲婚后很少与她们来往;小女儿小红10岁,随同王某、张甲共同生活。再婚10年后,张甲得知自己有一私生子张丙已长大成人。此后不久,张甲去世,未立有遗嘱。请问哪些人有权继承张甲的遗产?()<br/>①张乙②王某③大武④小红⑤张丙 A: ①②③④⑤ B: ①⑤ C: ②③④ D: ①②④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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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王某死亡时没有立下遗嘱。王某有一个养子和两个亲生女儿,都已去世,养子遗有一亲生儿子甲,大女儿遗有一孙女乙,二女儿遗有已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丙和一个养女丁。请问,享有王某财产继承权的有() A: 丁 B: 乙 C: 甲 D: 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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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某与李某婚后有一子王甲,一女王乙。王某1998年为自己投保了保额为50万元的终身寿险,受益人为李某和王乙;2009年年初投保了以自己为被保险人,保额为100万元的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受益人为王甲和王乙。2009年6月,王某与王甲出游,不幸发生车祸当场死亡。则王乙作为受益人可以获得的保险赔偿金额为______万元。 A: 75 B: 100 C: 125 D: 1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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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二审中,关于原审当事人的诉讼地位的说法正确的是()。 A: 王甲和王乙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 B: 王甲作为上诉人,潘某作为被上诉人,王乙作为原审诉讼地位列明 C: 王甲作为二审原告,王乙和潘某作为二审被告 D: 王甲和王乙作为二审原告,潘某作为二审被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