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伸缩幅度,而金额方面没有,该证货物总值则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举一反三
- 根据UCP600规定,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伸缩幅度,可金额方面没有,该证货物总值则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 )
- 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规定了伸缩幅度,而金额方面没有,则该信用证货物总值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 根据《UCP500》规定,若信用证在货物数量方面有伸缩,而金额方面没有,该证货物总值则不能超过信用证金额。( )
- 信用证上规定货物数量可以伸缩5%,未对金额作此规定,则发票金额可以超过信用证的总金额。
- 发票的数量应于信用证一致,如信用证在数量和金额前使用‘ABOUT’字眼时,应理解为( )。 A: 货物数量和金额不超过5%的增减幅度 B: 货物数量和金额不超过10%的增减幅度 C: 货物数量和金额不超过3%的增减幅度 D: 货物数量和金额没有增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