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中“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已完全建成。()
举一反三
-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宪法序言第七自然段中“健全社会主制”修改为“()” A: 健全社会主义法制制度 B: 健全社会主义法治 C: 健全社会主义法律
- 【其他】2018年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2018年3月11日通过的《宪法修正案》,将健全社会主义法治改为健全社会主义法制。( )
-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 )”正式写入宪法。 A: 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B: 健全社会主主法制 C: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 D: 依法治国
- 2018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将序言中的“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修改为:
- 2018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把国家倡导( )正式写入宪法? 道德法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民主法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