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王先生于1999年立下遗嘱,在遗嘱中,他将其全部财产均留给了大王。王先生于2007年9月由于车祸而不幸死亡。经查,王先生立遗嘱时,大王和小王的年龄分别为17岁和14岁,现两个儿子均已参加了工作。下列关于王先生的遗产处理的说法,错误的是()。
A: 两个儿子各得1/2
B: 大王和小王分别得2/3与1/3
C: 大王获得全部遗产
D: 小王获得全部遗产
E: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A: 两个儿子各得1/2
B: 大王和小王分别得2/3与1/3
C: 大王获得全部遗产
D: 小王获得全部遗产
E: 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举一反三
-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大王的妻子和儿子各可以分得王先生遗产的()。 A: 1/4 B: 1/8 C: 1/16
-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大王的妻子和儿子各可以分得王先生遗产的()。 A: 1/2 B: 1/4 C: 1/8 D: 1/16
- 本案例是关于继承人的案例。王先生丧偶,下面有两个儿子:大王和小王,并且两个儿子均已成家并各有一个儿子,他们都与王先生分开生活。某一天,王先生同大儿子大王乘车外出,不幸遇车祸,二人均不幸遇难。王先生有一笔财产,并且生前未留遗嘱。下列哪一位不可以是王先生的第一继承人()。 A: 大王的儿子 B: 小王的儿子 C: 大王的妻子 D: 大王
- 甲有两子乙、丙,甲于1997年立下遗嘱将全部财产留给乙。甲于2004年5月死亡。经查,甲立遗嘱时乙17岁,丙14岁,现乙、丙均已工作。甲的遗产应如何处理( ) A: 乙得2/3,丙得1/3 B: 乙、丙各得1/2 C: 乙获得全部遗产 D: 丙获得全部遗产
- ()可以分得遗产。 A: 大王的妻子 B: 王某的弟弟 C: 小王的妻子 D: 小王的儿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