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轨道交通车调联控作业规定》中规定,联控呼叫方连续呼叫三次,如被呼叫人仍未复诵应答,呼叫人()
A: 应采用备用联系方式呼叫
B: 应通过第三方呼叫
C: 不再进行呼叫
D: 等待被呼叫人反呼
A: 应采用备用联系方式呼叫
B: 应通过第三方呼叫
C: 不再进行呼叫
D: 等待被呼叫人反呼
举一反三
- 联控呼叫方连续呼叫三次,如被呼叫人仍未复诵应答,呼叫人()。 A: 应采用备用联系方式呼叫 B: 应通过第三方呼叫 C: 不再进行呼叫 D: 等待被呼叫人反呼
- 呼叫人呼叫被呼叫人时,连续呼叫三次,被呼叫人仍未复诵应答,则()。 A: 不再进行呼叫 B: 再次进行呼叫 C: 确认对讲机是否正常 D: 汇报行调
- 呼叫人未按呼叫时机进行联控时,被呼叫人应(),提示呼叫人进行联控作业。 A: 不予理睬 B: 等待再次呼叫 C: 主动进行反呼 D: 汇报行调
- 遇联控呼叫后未应答,应再次呼叫();超过规定时机,应答方未听到呼叫,应进行反呼。 A: 不少于两次 B: 两次 C: 不少于三次 D: 不少于五次以上
- 遇联控呼叫后未应答,应再次呼叫();超过规定时机,应答方未听到呼叫,应进行反呼。 A: A不少于两次 B: B两次 C: C不少于三次 D: D不少于五次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