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鼓励进口公益捐赠,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环节()
A: 关税
B: 增值税
C: 消费税
D: 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A: 关税
B: 增值税
C: 消费税
D: 关税、增值税和消费税
举一反三
- 2020年2月1日,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 ①进口关税 ②进口环节增值税 ③进口环节消费税 A: ①②③ B: ①② C: ①③ D: ②③
- 自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适度扩大《慈善捐赠物资免征进口税收暂行办法》规定的免税进口范围,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免税范围增加() A: 国内有关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 B: 来华或在华的外国公民从境外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进口并直接捐赠 C: 境内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D: 境外加工贸易企业捐赠
- 对进口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在进口环节免征的税种不包括() A: 关税 B: 增值税 C: 消费税 D: 车辆购置税
- 2020年2月1日,为进一步支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财政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公告,对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进口物资,免征()。 A: ①②③ B: ①② C: ①③ D: ②③
- 捐赠救灾进口规定范围内的物资,准予免征进口关税和消费税,但进口环节增值税不予减免。 ( )